《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政策解读
分类: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23 12:00:00     阅读(4246) [] [] []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源远流长, 历代名医辈出。《滇南本草》流传至今500多年,《哀牢本草》、《玉龙本草》系统总结了彝族、纳西族的医药经验。云南中医药资源丰富,被誉为“植物王国”、“百药之乡”,中草药品种达6157种,为全国之首,利用中草药制成的“云南白药”、“血竭”、“青蒿素”、“灯盏花系列产品”等名贵中药驰名中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健康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大。但目前我省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中医事业与中药产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中医药资源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额实施意见》,以及国家、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和潜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实现中医药强省战略,我省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


二、《行动计划)起草过程


《行动计划2014-2020年》编写历时近两年,凝聚了有关部门、行业专家、中药民族药企业、行业协会各方智慧和共识。2013年1月,原省卫生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云南中医学院、各州市卫生局、有关中医药机构,以及省直属有关部门的意见,修订完善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之后,按照省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再次商请有关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加快中药产业发展的具体任务目标。2013年9月-2014年4月,副省长高峰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和云南中医学院、省级中医药机构的意见,省卫生厅根据两次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第3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2014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征求了省委编办等19个部门的意见,并将实施时限延长到2020年。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于2014年9月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2014-2020年》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部署和云南中医药发展现状,提出了2020年发展目标: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中医药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服务实现全省全覆盖,中医药产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四、《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围绕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结合云南中医药资源优势,《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 , 配 备与中医药管理工作实际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省、州市、县区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扶持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二是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中 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三是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三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中医药 “医养结合”试点。二是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网络建设,加强中医医 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 医药公共基础数据库和中医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四)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支持中医药高等院校建设,改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在云南中医学院建设博士研究生授权工作,开展 云南名中医评选和优秀人才研修工作,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三是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实施乡村医生“能西会中” 培养工程。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

一是加强中医药科研 和重点学科建设,开展以“兰茂医学”为代表的云南地方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二是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设立省级行业中医药专项科研基金,推行中医 药评审同行评议制 。三是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 和传承,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四是建立以彝医药、傣医药、藏医药为主的临床研究基地,开展云南民族医药的基础研究,推进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

一是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 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加大云南道地药材品种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 产业化发展。二是引导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云药之乡”建设,带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三是加快中药材精深开发利用,提高中药材资源附加值,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推进中药材资源二次开 发,延伸产业链。四是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五是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一批民族医药药材生产示范基地,扶持一批云南民族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生产企业,培育发展中药 材、民族药产业链。


(七)繁荣中医药文化。

一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深入开展中医药“三进”活动。二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成立云南省中医药宣传教育中心,完善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推动我省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三是加强中医药 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开办中 医养生保健科普知识讲堂。四是加强传统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支持民族医药机构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 护示范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


五、保障《行动计划》落实的措施


为确保《行动计划2014-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都有部门负责,同时还确定了3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领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建立政府牵头的多部门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

要求各级政府落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医改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等。省财政要在行动计划期内,集中加大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医药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明确由省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