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5 12:00:00     阅读(12674) [] [] []

1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消防保卫小组。

2 、外来人员要经门卫同意才能进校。

3 、门卫人员不随便离开岗位,必要离开时要关好校门。

4 、一切物资出门必须持有物资出门证,经查对才能放行。

5 、学校用房统一使用,学校装配的门锁,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私配钥匙,更换工作时要及时移交钥匙和室内物品,遗失要报告和赔偿。

6 、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拆装,在校教职工不能使用电炉及耗电大的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7 、下班后要关掉电源、水笼头、关好门窗,门卫每天傍晚要作全而检查。

8 、学校的通道、门口必须保持畅通,校外车辆不得随意开进校园内,自行车一律停到车棚,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9、学校消防、电源、电器等设备一年检查一次,确保安全。

10 、学校贵重物品应放在较安全的地方,并有专人保管。